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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书》

《陈书》

作者:姚思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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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中华史藏

状态:连载中

最后更新:2022-04-14 17:40:17


《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陈书》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

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

《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

《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

姚察

姚察(公元533年—公元606年),字伯审,吴兴武康(今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人,南朝历史学家。

姚思廉

姚思廉(公元557年~公元637年)字简之,本名简,以字行,雍州万年(今陕西西安)人。父姚察,在梁朝以文才著称。陈时任吏部尚书,领大著作。

陈灭后入隋,任秘书丞,隋文帝杨坚命他继续修撰早已着手的梁、陈两代历史。史称其“学兼儒史,见重于三代”。

大业二年(公元606年)姚察死,遗嘱思廉继续完成这两部史书。贞观初,姚思廉任著作郎、弘文馆学士。后官至散骑常侍。三年(公元629年),奉诏撰梁、陈二史。

姚思廉

姚思廉

姚察及姚思廉父子虽为史学家,但都有较深厚的文字素养,于史文撰著方面,文字简洁朴素,力戒追求辞藻的华丽与浮泛,继承了司马迁及班固的文风与笔法,在南朝诸史中是难能可贵的。唐姚思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谓贞观初,思廉奉诏撰成二史,弥历九载,方始毕功。而曾巩《校上序》谓姚察录梁、陈之事,其书未就,属子思廉继其业。

武德五年,思廉受诏为《陈书》。贞观三年,论撰於秘书内省。十年正月壬子,始上之。是思廉编缉之功,固不止於九载矣。知几又谓《陈史》初有顾野王、傅縡各为撰史学士,太建初中书郎陆琼续撰诸篇,姚察就加删改。是察之修史,实兼采三家。考《隋书·经籍志》有顾野王《陈书》三卷、傅縡《陈书》三卷、陆琼《陈书》四十二卷,殆即察所据之本。而思廉为《傅縡》、《陆琼》传详述撰著,独不言其修史,篇第殊为疏略。至《顾野王传》,称其撰《国史纪传》二百卷,与《隋志》卷帙不符。则疑《隋志》舛讹,思廉所记得其真也。《察传》见二十七卷,载其撰梁、陈二史事甚详。是书为奉诏所修,不同私撰。故不用《序传》之例,无庸以变古为嫌。

惟察陈亡入隋,为秘书丞、北绛郡开国公,与同时江总、袁宪诸人并稽首新朝,历践华秩,而仍列传於《陈书》。揆以史例,失限断矣。且江总何人,乃取与其父合传,尤属自污。观李商隐《赠杜牧诗》有“前身应是梁江总”句,乃借以相誉。岂总之为人,唐时尚未论定耶?书中惟二卷、三卷题陈吏部尚书姚察,他卷则俱称史臣。盖察先纂《梁书》,此书仅成二卷,其馀皆思廉所补撰。今读其列传,体例秩然,出於一手。不似《梁书》之参差,亦以此也。惟其中记传年月,间有牴牾,不能不谓之疵累。然诸史皆然,亦不能独责此书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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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陈书》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

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

《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

《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

姚察

姚察(公元533年—公元606年),字伯审,吴兴武康(今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人,南朝历史学家。

姚思廉

姚思廉(公元557年~公元637年)字简之,本名简,以字行,雍州万年(今陕西西安)人。父姚察,在梁朝以文才著称。陈时任吏部尚书,领大著作。

陈灭后入隋,任秘书丞,隋文帝杨坚命他继续修撰早已着手的梁、陈两代历史。史称其“学兼儒史,见重于三代”。

大业二年(公元606年)姚察死,遗嘱思廉继续完成这两部史书。贞观初,姚思廉任著作郎、弘文馆学士。后官至散骑常侍。三年(公元629年),奉诏撰梁、陈二史。

姚思廉

姚思廉

姚察及姚思廉父子虽为史学家,但都有较深厚的文字素养,于史文撰著方面,文字简洁朴素,力戒追求辞藻的华丽与浮泛,继承了司马迁及班固的文风与笔法,在南朝诸史中是难能可贵的。唐姚思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谓贞观初,思廉奉诏撰成二史,弥历九载,方始毕功。而曾巩《校上序》谓姚察录梁、陈之事,其书未就,属子思廉继其业。

武德五年,思廉受诏为《陈书》。贞观三年,论撰於秘书内省。十年正月壬子,始上之。是思廉编缉之功,固不止於九载矣。知几又谓《陈史》初有顾野王、傅縡各为撰史学士,太建初中书郎陆琼续撰诸篇,姚察就加删改。是察之修史,实兼采三家。考《隋书·经籍志》有顾野王《陈书》三卷、傅縡《陈书》三卷、陆琼《陈书》四十二卷,殆即察所据之本。而思廉为《傅縡》、《陆琼》传详述撰著,独不言其修史,篇第殊为疏略。至《顾野王传》,称其撰《国史纪传》二百卷,与《隋志》卷帙不符。则疑《隋志》舛讹,思廉所记得其真也。《察传》见二十七卷,载其撰梁、陈二史事甚详。是书为奉诏所修,不同私撰。故不用《序传》之例,无庸以变古为嫌。

惟察陈亡入隋,为秘书丞、北绛郡开国公,与同时江总、袁宪诸人并稽首新朝,历践华秩,而仍列传於《陈书》。揆以史例,失限断矣。且江总何人,乃取与其父合传,尤属自污。观李商隐《赠杜牧诗》有“前身应是梁江总”句,乃借以相誉。岂总之为人,唐时尚未论定耶?书中惟二卷、三卷题陈吏部尚书姚察,他卷则俱称史臣。盖察先纂《梁书》,此书仅成二卷,其馀皆思廉所补撰。今读其列传,体例秩然,出於一手。不似《梁书》之参差,亦以此也。惟其中记传年月,间有牴牾,不能不谓之疵累。然诸史皆然,亦不能独责此书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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